******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 江发改审批〔2023〕169号,建设单位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总投资为约75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服务中心,位于长征路327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和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与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核确定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0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为30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为:
1.4.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工程内容内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且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1.4.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安装工程;(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3)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施工工作。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管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査(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 号令》规定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4)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02月 19 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办公室 ,电话 0746-****** 。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0、0746-****** 。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9.6 联合体投标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将 CA 锁一起操作报名。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联 系 人:黄熠;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恒伟湘江时代A2-802;
联 系 人:杨荣、朱健、李涛;
电 话:073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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